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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法院化解一起执行纠纷

时间:2024-03-28 18:48:19 来源:网络整理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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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嵩明法院化解一起执行纠纷       近日,嵩明县人民法院办理了一起执行案件,通过执行干警从中协调,当事双方成功化解了5年前的积怨。  2014年,杨某与李某在嵩明某医院外发生口角,随后杨 试炼危机

  原标题:嵩明法院化解一起执行纠纷     

  近日,嵩明嵩明县人民法院办理了一起执行案件,法院纷通过执行干警从中协调,化解试炼危机当事双方成功化解了5年前的起执积怨。

  2014年,行纠杨某与李某在嵩明某医院外发生口角,嵩明随后杨某驾驶货车撞向李某停在院中的法院纷面包车,发现李某不在车上后,化解杨某又开车撞伤面包车旁的起执李某。经鉴定,行纠李某伤情为重伤二级。嵩明试炼危机后经嵩明县法院审理,法院纷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化解并赔偿李某14万余元的起执经济损失。

  判决下达后,行纠杨某便入狱服刑,无法偿还李某赔偿金。2019年底,杨某刑满释放,案件移送至嵩明县法院执行局启动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李某念及杨某刚出狱没有钱偿还,主动提出放弃赔偿金。但杨某对当年撞伤李某一事深怀愧疚,执意要补偿李某。杨某表示,自己名下有一辆货车,变卖后可以用这部分钱先偿还李某一部分。李某却称,杨某刚出狱,也没有工作,生活较为困难,自己不能要这笔钱。

  经执行干警多番协调,最终当事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杨某变卖名下货车,所得款项扣除停车费、执行费等费用后,无论剩余多少,全部赔偿给李某,不足部分李某自愿放弃,此案就此了结。(记者 辛亚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