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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创新4方面改革举措 推动诊所健康发展

时间:2024-03-28 16:55:22 来源:网络整理编辑:时尚

核心提示

  记者从国家卫健委获悉,近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医保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的意见》(简称《意见》),以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推动诊所健康发展。   姐妹花的最强兵王

  记者从国家卫健委获悉,国家革举近日,卫健委创国家卫健委、新方姐妹花的最强兵王国家发改委、面改财政部、措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医保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的动诊意见》(简称《意见》),以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所健推动诊所健康发展。国家革举

  据悉,卫健委创姐妹花的最强兵王为持续深化医疗领域“放管服”改革,新方完善医疗服务体系,面改吸引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措推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动诊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所健《意见》作了4方面创新性的国家革举改革举措。

  一是简化准入程序。取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诊所的限制,将诊所设置审批改为备案制管理,举办诊所的,报所在地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跨行政区域经营的连锁化、集团化诊所由上一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备案,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的由所在省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别备案。

  二是调整设置标准。强调诊所的功能定位是为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确保诊所服务能力和质量安全是诊所设置的基础和前提。因此,将对诊所设置的审核,从以往重点审核设备设施等硬件调整为注重对医师资质和能力的审核,要求在诊所(不含中医诊所)执业的医师必须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